本标准修订并代替GB/T 11956-1989《高速复制录音磁带》。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复制录音磁带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标签、包装及储运。 本标准适用于带宽为3.81mmγ氧化铁型的标准型和长型高速复制录音磁带。 本标准与GB/T 11956-1989的主要差异如下: ———在编排格式上按GB/T 1.1-2000,对原标准做了一些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; ———将“4 产品规格”改为“4 分类”; ———删去原标准产品规格中的长度2000m、2250m、2500m,以“按合同规定”形式放入尺寸一览表中; ———以“5.2 尺寸”和“5.3 机械性能”代替原标准中的“5.3 几何尺寸和机械性能”; ———删去了“机械性能”中的“拉断强度”,增加了“剩余伸长”; ———对耐磨性的要求改为“按合同规定”; ———电性能部分只给出相当于合格的最低要求,删去“优级”和“一级”两个等级; ———删去了相对灵敏度中3.15kHz和12.5kHz两项要求; ———测试中使用的基准带用“Y348M”替换原来的“R723DG”; ———相对灵敏度中的315Hz和10Hz要求值分别以-3dB和-5dB代替原标准中的-1.5dB和-4dB; ———对“屈服力”、“参考电平对偏磁噪声比(A)”和“复印比”指标做了一些调整; ———机械性能试验方法,以直接引用GB/T 7309-2000中相应的试验方法代替原标准的方法; ———检验规则中删去了“型式检验”部分,增加了验收检验项目和具体抽样方案; ———将“7 检验规则”重新进行了编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