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总则 2 术语 3 火灾危险性分类、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 4 总平面布置 4.1 一般规定 4.2 防火间距 4.3 管线布置 5 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5.1 安全疏散 5.2 建筑构造 5.3 建(构)筑物防爆 6 工艺系统 6.1 采矿和选矿 6.2 综合原料场 6.3 焦化 6.4 耐火材料和冶金石灰 6.5 烧结和球团 6.6 炼铁 6.7 炼钢 6.8 铁合金 6.9 热轧及热加工 6.10 冷轧及冷加工 6.11 金属加工与检化验 6.12 液压润滑系统 6.13 助燃气体和燃气、燃油设施 6.14 其它辅助设施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8.1 一般规定 8.2 室内和室外消防给水 8.3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8.4 消防水池、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箱 8.5 消防排水 9 采暖、通风、空气调节和防烟排烟 10 电气 10.1 消防供配电 10.2 变(配)电系统 10.3 电缆和电缆敷设 10.4 防雷和防静电 10.5 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附录A 钢铁冶金企业火灾探测器选型举例和电缆区域火灾报警系统设计 附录B 钢铁冶金企业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 附录C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划分举例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|